一、訂艙
|
1. 工作日2小時內提供訂艙處理狀態; |
|
2. 開艙後,訂艙信息提供完備情況下,普通貨及冷藏貨,工作日2小時內確認訂艙;危險品貨及大件貨, 2個工作日內確認訂艙 |
|
|
|
二、放箱
|
三、提單簽發
|
提單指示信息提供完備情況下,船開後1個工作日內可簽發正本提單 |
|
|
|
四、發票提供
|
發票信息提供完備情況下,船開後1個工作日內可提供客戶發票 |
|
|
|
五、船舶准班率
|
自營船舶綜合准班率不低於95%(不可抗力因素除外) |
|
|
|
六、中轉服務
|
1. 貨物抵達中轉港3天前,提供後程船信息;離開中轉港1天內,提供裝船結果 |
|
2. 正常情況下,貨物7天內轉運,最晚不超過14天 |
|
|
|
七、到貨通知
|
八、窗口服務
|
九、爭議處置
|
1. 5個工作日內解決發票爭議 |
|
2. 對於事實清楚的商務爭議,7個工作日內處理 |
|
3. 投訴受理5個工作日內回饋處理意見 |
|
|
|
|
以上服務標準僅作參考,不應在任何條件下被視為擔保/保證。 |